非法改装POS机
形成牟利产业链
经查,自2015年始,居住于福建省厦门市的被告人沈某某通过学习掌握了POS机的改装技术,其通过在正常的POS机内加装手机SIM卡及相关功能芯片模块,可以窃取在该POS机上刷过的信用卡卡号、磁道、密码等信息(称为‘料’),并能够设定该POS机自动将相关信用卡信息发送到其设定的手机号码上(该过程称为‘采料’)。
被告人沈某某在获取到信息后又通过中介联系找来专业团队,将非法获取的信用卡信息写入空白的磁条卡或额度较小的信用卡,即复制出一张与原卡一样可以消费的信用卡,随后再通过其他的POS机刷卡套现或者取现(该过程称为“洗料”、“出料”),各个环节参与人员再按照约定提成分赃。